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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抽查30批次电动自行车 发现不合格率为20%!

当前位置:金融情报局网>质检 > 正文  2022-07-26 08:23:49 来源:华商网

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电动自行车等8种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电动车产品发现6批次不合格产品,建筑钢化玻璃发现6批次不合格、一次性纸餐具发现3批次不合格;摩托车乘员头盔、钢筋、建筑防水卷材、复合肥料、一次性塑料餐具等未发发现不合格产品。

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在西安地区流通领域抽查了25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电动自行车,发现不合格产品6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20%。重点对车速限值、制动性能(干态)、整车质量、结构、车速提示音、照明和鸣号装置、电气装置、充电器与蓄电池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车速提示音、照明和鸣号装置、电气装置、充电器与蓄电池。

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生产企业质量控制不严,存在车速超标准要求,少装、错装零部件等问题;二是销售企业没有按照车辆强制性产品认证备案参数装配部件,存在随意改变车辆部件及结构的现象。

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等地区生产领域抽查了30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建筑钢化玻璃,发现不合格产品6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20%。重点对表面应力、碎片状态、抗冲击性、霰弹袋冲击性能、耐热冲击性能、厚度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表面应力、碎片状态、霰弹袋冲击性能、厚度。

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而降低产品质量,致使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二是在钢化玻璃的生产工艺上,由于钢化炉比较费电,企业为节省用电成本,导致钢化温度或降温的速度和时间不够,生产出不合格产品。三是由于玻璃原材料价格上涨,一些厂家在玻璃的厚度上投机,使用了远低于标称厚度的原片进行钢化。

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等地区生产及流通领域抽查了36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一次性纸餐饮具,发现不合格产品3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7.5%。重点对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霉菌、高锰酸钾消耗量、总迁移量、重金属、铅、砷、荧光性物质、甲醛、感官指标、感官要求、渗漏性能、杯身挺度、渗漏性能(水、油)、抗压强度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感官指标。

经技术机构分析,感官指标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在油墨图文印刷的时候,印版尺寸不合理导致。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各地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查封、扣押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销售企业停止销售同一产品,全面清理、依法处置库存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并明确整改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结果处理情况要及时录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并报送省局。省局将强化跟踪督办,视情通报各地结果处理情况。

关键词: 陕西抽查电动自行车 车速限值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建筑钢化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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