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AED(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和管理工作,8月2日,黄埔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多个职能部门、广东省应急协会高级培训讲师、黄埔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平安促进会以及南方都市报记者等社会各界人士,召开了一场检察公益诉讼圆桌会议,目的是凝聚共识,维护百姓权益。会上,各方从不同角度出发,围绕如何贯彻执行《广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中涉及AED的有关规定展开交流讨论。
这也是自2020年南都与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共同签署《关于守护公共利益合作框架协议》以来,双方联合召开的第六次“检察机关+南都+N个行政机关”法律议事堂。此前,南都与黄埔区人民检察院依托民生领域“检察机关+南都+N”协同共治创新模式,通过召开圆桌会议、走访调研和公开报道等多种形式,在治理高空坠物、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方面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积极贡献。
(资料图片)
磋商会现场。
黄埔检察:公共场所AED设备配置和管理需要与时俱进
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新修订的《广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版《条例》明确提出, 政务服务大厅、风景旅游区、学校、体育场馆、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和单位应当配置AED,并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做好记录。
在该背景下,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开展公共场所和单位AED设施配置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工作方案》。根据方案部署,黄埔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携手多个职能部门共同推进全区AED配置和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和生命权。
黄埔区人民检察院经办检察官在本次会议上介绍了AED配置和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并介绍他们走访中了解到多个公共场所的AED配置和管理现状。
经办检察官在会上提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管理职责范围内,对各自行业的公共场所和单位开展督促检查,协助社会急救医疗工作主管部门做好这项工作。“今天开这个会,就是邀请大家来共同商议,凝聚共识,并就推进辖区内公共场所和单位的AED配置和管理工作出谋划策。”
广东省应急协会高级培训讲师彭贵黔在会上演示AED的使用方式。
AED配置现状与难点何在?各方积极建言献策
广东省应急协会高级培训讲师彭贵黔在会上演示了AED的使用方式,据他估算,广州全市目前投入使用的AED约有4000-5000台,“对将近有2000万人的超大城市来说,这个数量远远不够,希望大家能继续把它的数量提上去。”
彭贵黔介绍,从一个人无呼吸无脉搏倒地开始算起,前4分钟是抢救的“黄金时间”,因此公共场合的AED原则上不宜设置得过少或过偏僻,并且需要人工配合心肺复苏一同进行急救,所以除了完善AED的设置和管理,对公众开展急救知识普及和培训也很有必要。
会上,参会部门分别介绍了各自监管领域中相关公共场所和单位的AED配置情况,并提出了当前遇到的问题难点。例如,参会代表提出,辖区内几个大型森林公园面积大、范围宽,相关单位对AED的设置数量、设置位置均难以把握,在室外环境中,AED设备的日常管理也更加困难,希望得到专业力量的针对性指导和优化。还有参会代表则表示,由于缺少公共资金支持,部分健身房、体育馆等私人商家配置AED的积极性不高,若提出强制要求恐会引发反弹效果。
据了解,广州市卫健委已于今年3月发布关于公共场所AED配置规范的征求意见稿,待其正式印发后,可用于指导包括黄埔区在内的各公共场所和单位的AED配置工作。
南都“记者帮”记者在会上分享了近年来南都对公共场所AED配置数量以及市民群众对AED了解程度的调研情况,并表示愿积极发挥媒体的宣传力量,协助检察机关和各职能部门加强急救知识和急救技能宣传,让AED切实能够在紧要时刻发挥作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黄埔区人大代表李绛兵律师、黄埔区政协委员刘志才律师以及作为黄埔区人民检察院“益”心为公志愿者的黄埔区平安促进会李桂泉会长也分别从落实急救培训、做好AED救人相关法律知识普及等多角度在会上建言献策。
“AED是个好东西,这是参会各方都达成的共识。”黄埔区检察院经办检察官在会后表示,“但综合各职能部门在会上反映的实际情况看,我们仍需要努力推进各公共场所和单位对设备的配置,包括如何提高私人商家配置AED的积极性、完善相关急救知识技能的培训等等。希望通过这个会议推动全区AED乃至全市的普及,这也是黄埔区作为广州经济强区的一种先行和担当的体现。”
南都记者帮出品
采写/摄影:南都记者 魏志鑫
关键词: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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