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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市居住证制度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简化优化入学流程,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基本证明材料:
1、合法有效的居住证;
2、父母务工单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
3、户籍证明。
各校对随迁子女要一视同仁,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享有平等入学权利。学校要实行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加强对随迁子女的教育管理服务,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公办和民办学校均不得向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妥善做好港澳台及侨胞子女、外籍人员子女入学工作。
关键词: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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